2005年11月2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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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暨 少年抢手机检方重帮教
傅筱云 汤华英
日前,诸暨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来到涉嫌抢劫的未成年人何某所在居委会,向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,并落实了每月一次的书面思想汇报等帮教措施。今年3月6日晚,何某伙同他人(另案处理)抢劫了学生吕某的手机,将吕打了一顿后逃离现场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何某实施犯罪行为时刚满14周岁,综合考虑后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。